|     根据浙江省级2012年水产品药残抽样计划要求,近几日,海宁市海洋与渔业局组成“抽检”小组,对丁桥镇、斜桥镇、马桥街道与海昌街道共15家水产养殖场进行水产品生产检查。
     “抽检”小组首先查看了水产养殖场“三项”(投入品、产品销售及生产)记录,还到仓库实地检查了药品、饲料使用是否规范,有无违禁药品使用情况等。发现15家养殖场都符合安全规范。随后对常规淡水鱼、罗氏沼虾、甲鱼等水产品进行抽样,并送至杭州农科院进行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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