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关于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和养殖发证登记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
2012-07-02 10:38:00 水产养殖网 出处: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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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江苏省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稳定渔民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工作有关指示精神,按照《农业部关于稳定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推进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工作的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海洋渔业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制度建设意见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不断加强养殖权制度建设,积极推进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和养殖发证登记工作,成效显著。但还有少数地区工作滞后,影响了全省工作目标的全面实现。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截至2012年5月底,全省有4个省辖市和43个县(市、区)级人民政府正式颁布实施本行政区域养殖水域滩涂规划,7个省辖市和27个县(市、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正在修编或上报政府待批,县(市、区)级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基本出台率达90.9%。省级规划、5个省管湖泊和1个省管海域养殖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后印发。全省共核发水域滩涂养殖证近3.5万本,其中已经录入养殖证信息管理系统15355本,全省发证面积781万亩,占应发面积的90%以上。
县(市、区)级规划基本出台率达100%的有南京市、徐州市、苏州市、淮安市、扬州市、泰州市和宿迁市等7个市,发证率在90%以上的有江阴市、溧阳市、金坛市、吴中区、相城区、吴江市、连云区、盐都区和姜堰市等9个县(市、区)(具体统计数据见附件)。
截至目前,各地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和养殖发证登记工作进展仍不平衡,省政府要求的2011年上半年前渔业重点县(市、区)完成水域滩涂规划编制以及规划内发证登记率达到100%以上的工作目标仍未全面达到。从调查和统计数据情况看,无锡市、扬中市和锡山区等3个市县(区)的规划尚未编制,连云港市、惠山区、新北区、海安县、赣榆县和响水县等6个市县(区)的规划虽已编制但尚未上报政府批准;一些地区对此项工作仍然不够重视,忽视渔民利益,暂缓规划出台,暂停核发养殖证或核发非正规证件;部分地区对已过期规划未及时修编,对已失效养殖证未及时提醒渔民延展期限、换证或注销,养殖证数据库录入工作进度缓慢;部分地区已经出台的规划等同于产业发展规划,且内容简单,操作性不强,对养殖发证登记工作指导性不强等,影响了全省养殖权制度的建设工作。
当前,养殖权制度建设已进入攻坚克难的关键阶段。希望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认真贯彻实施《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按照农业部和省政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健全奖惩机制,强化工作督查,加快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和养殖发证登记工作,切实维护渔民合法权益,保障渔业可持续发展。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将继续实行无养殖证不扶持的政策,加大督查力度,推动全省养殖权制度建设任务的全面完成。
特此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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