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规范渔船管理,维护渔业生产秩序,沂水县渔业局开展了渔船专项整治行动,并确定了航行、信号、消防、救生等设备为整治重点,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渔业船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进一步清理取缔“三无”渔船和报废渔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控制报废渔业船舶进入生产领域。      在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中,沂水县渔业局注重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积极排查核对,摸清渔船底数。截至目前,全县摸底无登记“三无”渔船7艘。二是开展联合执法,逐船审验清查。利用渔船年检有利时机,对渔船进行实船检验,全面掌握辖区内渔船现状。到目前,全县已审验登记渔船79艘。三是对登记造册的所有渔船按省统一规范的船名号进行喷绘放大号。四是按照要规范要求,逐船“对人、对船、对身份号”进行审查,确保渔船基本情况。五是加强渔船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六是深入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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