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剑出鞘 湖北黄石严打禁渔期非法捕捞 |
2012-06-11 10:27:00 水产养殖网 出处:湖北省水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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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湖北省黄石市渔政船检港监管理处出动快艇对长江河口和西塞山风波港段等违法偷捕多发水域进行巡查行动,抓获两艘非法电捕鱼的渔船,有力地遏制了违法捕捞行为。 
2012年是长江禁渔期制度实施的第11个年头,4月至6月正是黄石长江段水域的禁渔期,在长江里捕鱼都将被视为违法。为贯彻执行禁渔期制度,确保长江黄石辖区江段禁渔管理实现“船靠岸、网封存、证集中”的管理目标。黄石市渔政处全体执法人员放弃节假日休息,实行24小时值班工作制。据参与行动的执法人员介绍,此次行动共抓获了两条非法捕鱼船:4月27日,执法人员在长江河口段,发现河口镇牯牛洲二组渔民张月琴和董正改驾驶董凤军的渔船,正带着电瓶和麻鱼机进行非法电捕鱼。当执法人员的快艇靠近时,机帆船上的船员准备将捕鱼工具扔下长江。执法人员立刻将其控制住,现场勘验是一艘铁质渔船,在其船上发现了非法捕捞水产品0.5公斤。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没收铁质渔船及电捕鱼器具,罚款0.6万元。5月23日15时,渔政人员例行巡查,黄石市西塞山区风波港村6组叶弟保在河口风波港段从事非法捕虾,执法人员立刻将其带回立案审查。同样根据《渔业法》第三十条和三十八条,没收木质渔船一艘,地笼两付,处罚1万元。 
黄石市渔政处的柯建民处长介绍说,“非法捕鱼主要有电捕鱼、毒鱼和炸鱼三种情况,而电捕鱼是比较常用的手段,对水生物杀伤力较大,因为被电晕的鱼虾,就算躲过被捞上来的命运,即使恢复知觉后游回江里,它也会失去繁殖的能力。因此,电击捕鱼,对渔业资源和渔业生态环境造成毁灭性的破坏,造成水生动物食物链断裂,危及生存。在禁渔期里,渔政部门将在长江黄石段加大执法巡查和监管力度,继续对重点区域、重点人员实行重点监控,严厉查处电捕、偷捕等违法捕捞行为,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同时,还建立诚信档案,对长江捕捞渔民实行黑名单制度,将渔民违法违规行为与当年柴油补贴及禁渔生活补贴挂钩,增加违法成本。我们现在是24小时巡查,虽然人手比较少,大家都比较累,但我们会坚持下去。” 
禁渔期违捕或将追究刑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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