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关于举办全省水产养殖人员创业培训的通知 |
2012-01-31 14:53:00 水产养殖网 出处:江西省渔业(渔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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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设区市、县(市、区)渔业(水产)局(科、站): 
根据江西省农业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江西省2011年阳光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农字[2011]62号)和共青团江西省委、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十二五”期间推进江西省农村青年创业就业行动计划的通知》(赣青联发[2011]3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我局联合江西生物科技职业学院在南昌开展农村水产养殖人员创业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方式和内容 
1、培训方式:采用启发式、互动式、自讲、现场指导交流为主要培训方式,组织创业观摩、开展创业指导、编制创业计划,以激发学员创业激情、提高创业能力。  2、培训内容:培训期约10天,开展水产养殖创业理念、创业能力、水产养殖基本技术、水生动物疫病防治技术等内容的培训;学员在培训过程中要做好个人的创业方案。鼓励和引导学员参加水产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鉴定费用自理)。 
二、参加人员 
1、全省具有较强的创业意愿,在水产养殖领域有一定的产业基础或有意愿从事水产养殖创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务工返乡的农村青年;初中以上文化;年龄在45周岁以下人员。  2、全省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负责人或技术员,每场派1名人员参加。  3、全省第一批(26个)县级水生动物防疫站,每站派1名人员参加。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1、培训时间:2012年2月9日—2月18日,2月9日下午报到。  2、培训地点:江西生物科技职业学院(南昌县莲塘北大道1636号)。 
四、组织实施 
1、由设区市、各县(市、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牵头,推荐并组织学员参加培训。学员推荐后,填写《农民创业培训学员登记表》(见附件一)。  2、设区市、各县(市、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深入基层,加强宣传,积极做好水产养殖人员创业培训的组织工作,并请于2012年2月6日前将推荐参训学员名单报江西生物科技职业学院。 
五、培训费用及要求 
1、培训费用:本次培训费用全部由省财政从阳光工程农民创业培训项目统一支付,学员仅承担往返交通费。  2、参加培训的学员须认真填写《农民创业培训学员登记表》,经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由学员参训时上交,另外,学员报到时须交1寸近期免冠彩照3张、身份证复印件1张。  3、参训学员应认真参加培训,并编制个人创业计划书,培训结束时将对个人创业计划书进行评估,合格者颁发培训证书。 
六、其它事项 
1、乘车路线:乘火车、汽车到南昌市后,到老福山乘203或201路公交车到生物学院站下。  2、联系人: 江西省渔业局 戴银根 13870989160  daiyg@jiangxi.gov.cn 
附件一:农民创业培训学员登记表.doc
                                        二O一二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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