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秀屿区加强乡镇泡沫筏生产安全管理 |
2012-01-16 15:25:00 水产养殖网 出处: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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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莆田秀屿区日前发出通知,明确要求加强乡镇泡沫筏生产安全管理,并从四个方面明确工作任务,即:调查摸底、登记建档、加强监管和综合执法。
一是调查摸底。由乡镇政府负责,以乡镇为单位开展辖区内所有泡沫筏及修造泡沫筏厂、点的摸底调查,按用途登记造册,填写调查汇总表,海渔、海事、边防、工商等部门配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是登记建档。要求各乡镇、村建立泡沫筏管理协会,按照群众申请、村级核实、乡镇核发编号登记卡的流程,开展编号登记建档,形成泡沫筏信息数据库,将泡沫筏监管列入各镇村监管范畴。同时按泡沫筏使用范围落实监管责任:近岸性和季节性养殖生产的泡沫筏,由泡沫筏生产协会登记编号,安装固定编号标识,拍照存档并制作发放登记卡;其他从事非法捕捞、载客载货或采砂的,一律取缔。
三是加强监管。要求各乡镇做到督促渔民收听气象海况信息,尤其是风力8级以上等恶劣天气,按责任人加强巡查,防止泡沫筏违规出海;要求乡镇协会对不遵守泡沫筏安全生产制度的,采用一定约束手段予以处理,强化协会自治;同时,做好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宣传教育和安全操作技能培训。
四是综合执法。由乡镇牵头,抓住关键环节,组织开展对隐患突出、事故频发、严惩违法的泡沫筏的联合执法;严格按照泡沫筏使用范围落实好监管,该取缔的要坚决取缔,并加强对无证船厂或沙滩船厂的巡查监管,严厉打击,把住泡沫筏建造关口;部门、乡镇应切实履职,加强协作,形成综合执法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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