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关于开展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第六批)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 |
2011-10-28 17:22:00 水产养殖网 出处:中国水产养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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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市农字[2011]142号     各县(市、区)农业局,吉州区特种水产局:   为了积极贯彻落实省渔业局下发的《关于开展第六批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考核验收通知》的精神,确保示范场建设的工作质量,经研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验收范围   今年3月份各有关县(市、区)已按基本条件择优推荐申报至市渔业局的开展健康示范场创建的有关企业或合作社(场),未推荐的不纳入考核范围。   二、组织方式   1、各有关县(市、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农业部健康养殖示范场(第六批)考核验收表”的要求,逐场进行初验。各地考核验收工作组由3名以上渔业行政、推广和科研等人员组成。各县(市、区)验收组必须实地严格按考核验收表所列项目认真考核,严格标准,防止弄虚作假,防止走过场,以保证创建工作质量并对验收结果负责。请各地将示范场的有关资料复印件及(第六批)考核验收表中各项内容的材料逐场装订成册,以及考核验收表由验收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一并在11月3日前报到市渔业局。同时,各地根据验收结果,对拟申请验收的示范场,以正式文件向市农业局申请验收,并在11月3日一并上报。   2、根据各地报来的情况,市里将严格按条件筛选一批拟申报的示范场作为被验对象。市农业局组成考核验收工作组,在11月4—9日将对有关场严格开展复核验收工作,以确保工作质量并对验收结果负责。   3、健康养殖示范场考核验收采取一票否决和计分相结合的方法,依照考核验收表(见附件)逐项进行考核。无一票否决项、并且计分在80分以上的(含80分)为“合格”。农业部将对考核验收“合格”的申报单位授予“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称号,并列入重点项目支持后备单位。   4、省渔业局通过邮件下发的通知及今年3月份全市推荐至省局的21个企业或合作社(场)的名单,市渔业局将发至各县(市、区)水产站邮箱。“第六批考核验收表”也将一并发来,请自行下载。联系人:肖敏,电话:13879659555。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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