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2日下午5时许,一男子在汨罗市屈子祠镇名山渡口下游100米处的汨罗江上乘着木船,手拿电鱼器非法电鱼时被群众举报。接警后,汨罗市畜牧水产局渔政管理站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依法对其查处,对当事人刘某进行登记备案、宣传教育,并扣押其捕鱼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湖南省渔业管理条例》《汨罗市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电力捕鱼等非法捕捞行为的通告》规定,对电鱼、毒鱼、炸鱼等情节恶劣行为,一经查处,将依法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对制造、销售禁用渔具的,没收非法制造、销售的渔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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