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市“春潮2017暨禁渔期”渔业执法专项行动圆满结束 |
2017-07-11 10:16:00 水产养殖网 出处:丽水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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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相关文件要求,结合丽水创文明城市及“禁渔期”时段等实际情况,我市以目标为导向,以存在问题为突破口,精准发力,全面完成各项工作,有效保护了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促进人鱼水和谐的生态环境,目前,专项行动已圆满结束。      一、领导重视,全员配合
市、县领导高度重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其创建内容涵盖了渔业资源及规范化管理,水生态修复等事项。市县水利两级党组以此为契机,专门召开会议,深入讨论,积极谋划和部署,要求借助“河长制”、“五水共治”、“六边三化”等多载体力量,把“春潮2017暨禁渔期”专项执法活动向深入推进,保证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一创而成。
二、多维度立体式宣传 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一是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并用,扩大宣传效果 。在禁渔期期间,采取出动宣传车、张贴禁渔期通告、悬挂横幅等传统宣传方式,切实加强禁渔期法制宣传教育,向辖区群众广泛宣传保护水域生态资源环境的重要意义,宣传违规滥捕,破坏资源的严重危害性,大力普及禁渔知识,提高禁渔意识;在利用传统媒体的同时,充分借助微信、网络等宣传媒介进行广泛宣传。全市共发放文明垂钓倡议书、张贴禁渔通告约15110份;微信约1900条;全年度进行广播宣传等。
二是常态工作和典型案例穿插报道,扩大社会影响 。如景宁县积极邀请电视台记者参加行动,及时报道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及查处的典型案例,在县电视台专题栏目播出执法新闻4篇,播放禁渔通告一周。庆元县制作宣传牌、横幅和禁渔通告张贴在各个乡镇、村的宣传栏,同时还把公告内容刻录成光盘在执法车辆到重点乡镇进行播放。
三是采取以案说法,增强法制意识。如景宁县组织部分渔民代表参加旁听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审理,接受法制教育,使渔民们清醒地认识到保护渔业资源和依法捕捞的重要性。
三、多部门联动联勤执法,加大打击力度,始终保持高压震慑态势。
一是创新举措,从源头上解决渔业资源保护。如青田县章村乡创新性地提出了“河权到户”做法,将河道经营权流转,共探索了集体承包、股份制承包、合作制承包、农户承包等4种山区河道经营权承包模式,即解决了渔业资源保护,又解决了环境保护。这一做法得到了省领导的充分肯定,并被水利部列入“2015基层治水十大经验”之一;遂昌县优化了“四位一体”管理,河道的环境卫生和渔业资源以乡村民约加强管理;庆元县以“六边三化三美”为契机,建立健全了主城区河道保洁工作,明确保洁目标,落实责任制度,同时在河道两侧和水情复杂的区域翻修或设立了“依法禁渔”、 “六边三化三美”、“五水共治”、“防溺”等内容的警示标语,有效保护了资源和提高水环境质量。
二是会同检察院、公安局、人民法院等部门进行联动执法,始终保持高压震慑态势。如景宁县出台《关于打击破坏景宁县水域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的通告》、《关于严历打击瓯江、飞云江流域环境违法犯罪专项实施方案》和《关于建立“保护水域环境资源 服务绿色发展”司法、执法联动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了工作衔接,合力推进打非治违工作。松阳县已由县政府召集县人大、公安、水利(渔政)、检察院、法院、法制办、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编办、财政、治水办对《关于建立渔业执法联动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进行了讨论。全市共出动执法车、执法艇约629次,出动执法人员约2785次;全市共立案56件、罚款43300元,没收作案渔具1270件,没收渔货物50余斤,劝导、教育垂钓人员175余;移送公安20件。
三是注重实效,投放鱼苗修复生态。在加强行政、刑事打击外,在检察院、公安局共同见证下,涉渔违法当事人自购鱼苗放流进行生态修复,全市违法当事人共放流自购鱼苗1450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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