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重庆市禁渔工作专题二十四 |
2017-04-01 15:50:00 水产养殖网 出处:重庆渔政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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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忠县渔政开展禁渔期联合巡航检查  ![按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upload/news/n2017040115514770.jpg)
    为有效保护长江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确保禁渔期制度取得实效,3月30日,石柱与忠县渔政管理站开展了禁渔期联合巡航检查。 
当天上午10.30分,8名联合巡航执法人员乘坐中国渔政55047执法艇顶着风浪沿江而上,共巡查河段20余公里,涉及7个乡镇、街道,巡查过程中,收缴虾笼40余米,三层刺网1张。 
据悉,忠县与石柱县长江共管水域较多,为更好地打击非法捕捞行为,两县将加大的联合巡查力度,共同查处相邻江段非法捕捞案件。 
巫山禁渔期执法取得阶段性成果  
从3月1日起,巫山长江段全面实行禁渔,在一个多月的禁渔期工作中,县农业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辛勤工作,严格管理,禁渔期取得阶段性成果。 
认真落实3-6月禁渔期制度,开展联合执法,进行拉网式巡查,不留死角,严厉打击在禁渔期违禁捕鱼的违法行为;对辖区内在年检中不合格的渔船按照船对户、机对船、船号对机号进行核查,清理和杜绝有户无船、船号不一、擅自更换船体、发动机及骗取国家油料补贴等违规违法行为;联合开展渔业船舶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渔船安全、通信设备到位情况,穿戴救生衣情况,是否有违禁捕捞行为,是否有违规载人、载货、载畜等行为。 
截止31日,本月召开会议10次,发放宣传资料2050份,宣传报道7篇,组织检查19次,出动执法车8次、执法船艇19艘次、执法人员90余人次,与部门联合开展执法9次、邻县联合执法3次,拆解网箱58个、搬罾60个,收缴网具69幅、虾笼500个等,受理举报3起,查证属实的1起。县农业行政执法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违法进行了相应的处罚,对违规者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 
下一步,县农业行政执法局还将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继续加强禁渔期江河巡查力度,采取专管与群管相结合的方式,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各种违法违规作业行为,使我县水生生物在禁渔期间得到养护。 
永川开展禁渔期巡护检查工作  ![按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upload/news/2017040115523425.jpg) ![按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upload/news/2017040115523795.jpg)
    2017年3月31日,永川区农业综合监察执法大队联合朱沱、松溉两镇开展了禁渔期巡护检查工作。 
执法检查组巡护了松溉镇二梁子生态修复人工鱼巢,因天气降雨影响,人工鱼巢受破坏,执法人员组织人员对人工鱼巢进行了修复。执法人员巡护到大陆溪入口处,发现有违规网具,现场对违规网具进行了清理,收缴籇网2张、套网5根。执法人员还开展了禁渔知识宣传,发放宣传资料50余份,劝离了游钓人员10余人。 
正值清明节前夕,执法人员还检查了朱沱、松溉两镇渔业船舶集中停靠情况,对看护人员作了安全警示提醒。 
渝北统景 奋战两天完成拉网式护渔巡查  ![按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upload/news/2017040115532179.jpg) ![按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upload/news/2017040115532598.jpg)
    渝北区统景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护渔工作,安排两天时间,组织护渔队员对辖区内30多公里河段开展了拉网式护渔巡查。 
据悉,该镇安排农服中心一名分管副主任及两名工作人员带领护渔队员,从境内北端的黄印八甲开始,沿河两岸自上而下开展徒步巡查工作。共查获“三无”船舶5艘(充气橡皮艇2艘、胶船1艘、竹筏2艘),草钩80余堆(内有大钩1600余颗)、虾笼20多个。均现场予以销毁。 
据了解,该镇针对近期气温升高、水位下降、河鱼繁殖日趋活跃的实际,将组织护渔队员开展夜色间巡查,力争杜绝各类破坏河鱼繁殖的捕捞行为,尽最大努力保护春繁禁捕的良好氛围。 
潼南区禁渔打非工作成效显著  ![按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upload/news/2017040115540839.jpg) ![按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upload/news/2017040115541361.jpg)
    3月30日下午,接群众举报:上和水域有渔船违规堆放捕捞网具。潼南区渔政站立即组织4名执法人员和3名护渔队员前往处置,在事发水域发现三艘停靠岸边的渔船均放置有胶丝网,共计10张,执法人员当场予以收缴。沿岸巡查中,执法人员清理并收缴河中非法放置的虾笼网34节,劝离游钓人员20余人。 
3月以来,区渔政站共出动执法人员1300(含护渔队员)余人,查处电捕鱼案件2起,没收电捕鱼器4台、渔获物45.75公斤、非法捕捞船8艘,收缴胶丝网93张、虾笼网95节,劝离游钓人员200余人。有效地震慑了违禁捕捞的不法分子,营造了良好的禁渔氛围。接下来,潼南区将加大禁渔期巡航检查力度,继续保持禁渔高压态势,严查重处各类非法捕捞行为,切实保护好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 
长寿区查获一起禁渔期采沙案  ![按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upload/news/2017040115544321.jpg)
2017年3月18日晚,长寿区农委接到群众电话举报长江长寿段木鱼碛水域有船正在采沙作业。接报后,区农业队渔政执法人员在区水务局执法队、长江海事处的大力协助下,21:00时许到达现场登上“盈田号002”采沙船,并对采沙船现场进行了查勘,沙船负责人当时否认采沙行为,辨称发动机器是在检修试机,渔政执法人员随即调出“盈田号002” 采沙船上监控记录,监控显示重庆市钰荣源贸易公司采沙船采沙时间为2017年3月18日19:30时至20:50时,在事实面前,沙船负责人唐某承认了采沙违法行为。 
“盈田002”号采沙船在长江木鱼碛水域非法采沙200余吨,违反了《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市天然水域禁渔制度的通告》内容,长寿区农业执法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目前,此案正在调查处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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