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支队积极推进违规渔具执法工作 |
2016-10-10 15:53:00 水产养殖网 出处: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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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继续深入开展“绝户网”等违规渔具清理整治的通知》、省海洋与渔业厅和省工商局联合制定的《2016年福建省打击制造销售使用违规渔具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精神,有效打击制造销售使用违规渔具行为,泉州市支队加强部署,制定了《关于推进违规渔具执法工作的通知》下发至各县(市、区),积极推进违规渔具执法工作。
    第一,强化组织领导。要求各县(市、区)、泉州台商投资区海洋与渔业执法机构要克服畏难情绪,精心组织,强化领导,要将打击制造销售使用违规渔具作为当前渔业执法重点工作,做到“滩涂不见陷阱类作业、近岸不见禁用耙刺及地拉网作业,海上作业渔船网具得到明显规范”。
    第二,严惩违法违规。严厉打击使用电鱼作业方式、拖曳束网耙齿(珊瑚网)等禁用渔具的捕捞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加大对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标准网具捕捞行为的查处力度,要求所有网目尺寸均符合规定标准;加大制造、维修、交易渔具渔网厂(点)检查,进一步强化渔具生产和流通环节的监管、检查,从源头上规范使用渔具行为。
    第三,开展联合执法。各地既要加强辖区内渔业港口执法检查,又要将工作重点放在组织开展海上联合执法检查。要强化与公安边防、海警等部门联动,对海上重点违法区域开展联合执法,形成合力,保持海上严打高压态势。
    第四,推动行刑衔接。在查处捕捞渔具违法违规案件时,要针对不同情况,有依有据按规定有效处置。对于一般违规行为,按照具体情况可暂扣捕捞许可证、渔船,强制拆除和销毁禁用渔具,并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而对于涉嫌犯罪的,要根据《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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