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水产品批发经营活动的通告 |
2009-11-13 10:12:00 水产养殖网 出处:铜陵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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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铜政告[2009]6号   为规范我市水产品批发经营秩序,治理家得利超市门前水产品批发脏、乱、差状况,解决淮河路交通拥挤及环境污染等问题,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和人居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现就规范我市水产品批发经营活动通告如下:
一、凡从事水产品批发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于2009年11月18日前迁入市政府批准的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行经营活动(安徽绿源农产品批发市场是经市政府批准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且具备水产品专业批发功能。地址:铜都大道与天山大道之间,联系电话:2161616、2161615)。
二、从2009年11月18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水产品专业批发市场或市政府指定场所以外的区域从事水产品批发经营活动。
三、对拒不搬迁、继续在规定区域以外地区非法从事水产品批发占道经营的,市商务、城管、公安、工商、农业、食品安全等部门将依法予以取缔;对拒绝、阻挠、妨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违反治安管理秩序的,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安徽绿源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管理,督促其积极做好接纳水产品批发经营户入场的各项准备工作,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和服务环境,促进我市水产品批发市场的繁荣。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铜陵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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