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4日凌晨3时,鄂州市渔政处接到举报,有人在长江鄂州段进行电捕,接到举报后,鄂州市渔政处立即与长江航运公安局黄石分局鄂州派出所取得联系,随即派执法人员与派出所干警一起开快艇前往事发现场,于凌晨4时在长江鄂州熊家沟码头现场抓获钢质船舶一艘,嫌疑人两名,现场查获渔获物38千克,捕捞工具若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相关规定,鄂州市渔政船检港监管理处将两名嫌疑人许某某和张某某移交长江航运公安局黄石分局鄂州派出所,并当场将38公斤渔获物放归长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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