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枣庄市山亭区依托水产养殖合作社发展促进库区群众收益社会治安“双稳定” |
2015-08-11 09:25:00 水产养殖网 出处:枣庄市发展改革委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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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护岩马水库库区水质环境、增加库区渔民收入、维护库区和谐稳定,枣庄市山亭区立足发展稳定大局,进村入户开展调研,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创新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管理模式,促进库区群众受益和社会治安“双稳定”、“双丰收”。
一是尊重库民意愿,成立专业合作社。山亭区在抽调机关干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基础上,多次召开联席会议,专题会商水库管理及库区发展大计,并选派干部到周边地区学习大型水库管理经验,经过积极争取、多方协调,成立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统一经营管理2.3万亩水域。为保证每位库民都能享受到库面养殖收益,合作社规定,只有沿库村村民才有资格加入合作社,且每人仅限一股,按每股150元标准,吸纳股金300万元。
二是规范化管理,保障合作社健康运营。坚持民主办社原则,合作社实行“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充分尊重沿库村民意愿,开展资本、劳务、销售等合作。实行理事会、监事会制度,按照合作社章程规定,成立由19人组成的理事会,保证每个库区村都产生1名理事,严格按照合作社规章制度操作,规范运作。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运作,聘请专业财会人员,统一会计核算。
三是集约化经营,确保库区群众收益稳定。采取“三统一”办法,实行集约化经营。实施统一生产,投放100多万尾鱼苗,搞增殖放流,增加大水面鱼类密度,确保成鱼收益,同时也有利于水面净化;实施统一管理,合作社社员负责出资,由合作社统一进行渔业生产管理,合作社从社员中聘请40人组建巡逻队,常年负责水上巡逻;实施统一销售,鱼苗长成后,按照各类鱼的成长周期,统一定时捕捞,统一销售,实现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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