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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强加垫江县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垫江县农业委员会与各乡镇签订了《渔业安全监管和行政执法委托书》,赋予各乡镇行政检查权、督促整改权、行政强制权、行政处罚权、提请处罚权、事故查处权。近年来,由于乡镇人员工作的变动调整,造成部分乡镇具体从事渔业船舶安全监管的人员没有行政执法证,缺乏执法资格,极大的制约了乡镇渔业船舶安全监管工作的开展。   为了解决乡镇渔业船舶监管人员执法资格的问题,改变渔业船舶监管的被动局面,县农委经与县法制办衔接后,于2015年5月28日举办了乡镇渔业船舶安全监管人员行政执法联合培训班,参加培训班的有辖区内26个乡镇街道渔船安全监管人员80人,培训内容包括公共法律法规和渔业船舶管理的专业法律法规,并对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了考试,考试合格的人员将按程序申请办理行政执法证件。 
通过此次培训解决了乡镇渔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问题,完善了县农委对各乡镇渔业行政执法委托行为,落实了渔业船舶安全监督管理措施,进一步提高了执法成效,从而确保我县渔业船舶安全生产形式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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