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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如东东霞水产品有限公司、如东县吉祥水产品有限责任公司等用海单位纷纷来到滨海园区分局,办理海域使用权证换发手续,分局工作人员认真答复,积极做好换证登记工作。
    根 据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南通滨海园区和如东县海洋与渔业工作交接的专题会议纪要》(2014年5月7日第20号)中明确的海域界线,市海洋与渔业局决定对代管范围内原先由如东县人民政府核发的海域使用权证换发由南通市人民政府核发的海域使用权证。分局根据“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的工作原则,以电话、传真、书面等方式提前通知原持证人携带海域使用权证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等材料到分局登记。
    截止日前,海域使用权证书换发登记工作已完成过半。  
(南通市海洋与渔业局滨海园区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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