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保护沂河、沭河、祊河等河流渔业资源,维护河流渔业生态平衡,临沂市自4月20日至5月31日,在全市辖区内的所有河道形成的水面实行禁渔期管理。在禁渔期内,禁止一切捕捞作业(包括抄网),渔船、网具要撤出作业场所(滩地),实行船加锁,网入库,船网分离制度;对迷魂阵、地笼等违规渔具进行清理,同时严厉打击电鱼、毒鱼等违规渔法行为。
    为确保禁渔期间正常的渔业生产秩序,临沂市渔业局采取以下措施加强禁渔期的管理工作:一是加强宣传,采取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宣传车、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对相关法律法规、禁渔期制度进行宣传,在河道捕捞户集中区张贴《关于全市实行禁渔期管理的通告》,使广大捕捞户了解保护渔业资源的重要性;二是强化巡查,加强全市河道内迷魂阵、地笼等违规网具的清理整治工作,确保禁渔期间停止一切捕捞活动;三是严厉查处,对禁渔期间的偷捕行为,依法严惩,对用享受燃油补贴船只进行非法捕鱼的,将取消全年燃油补贴资金;四是加强督导,结合全市清理行洪河道非法网箱养鱼工作,组织渔政执法人员不定期进行突击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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