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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预防和减少我市春雾季渔业船舶事故发生,确保渔业安全生产形势平稳,近日,我市启动了“百日”渔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此项专项整治行动将按照“属地监管、自查自处”的工作原则,重点检查渔船“三证”持有情况,渔船安全消防设施及救生设备配置是否齐全有效,灯光信号装置是否规范,渔船位识别系统及北斗卫星信息终端配备等开机使用等情况;严厉打击渔船擅自改变作业类型、网具超载、超航区、超抗风等级作业、违章载货搭客(包括休闲渔船)以及其它违反渔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行为。此项专项整治行动将一直持续至6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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