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江苏省省级渔业教育与培训定点机构的通知 |
2013-12-09 16:09:00 水产养殖网 出处: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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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辖市及昆山、泰兴、沭阳县(市)渔业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江苏省“十二五”渔业发展规划》精神,为全面提升渔业从业人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渔业教育培训工作,我局制定了《江苏省渔业教育与培训定点机构认定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附件1)。现将《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根据《管理办法》规定开展省级渔业教育与培训定点机构申报认定工作。现就申报省级渔业教育与培训定点机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凡符合《管理办法》认定范围与条件的江苏省域内渔业(涉渔)科研教学推广单位均可申报。
二、申报时间
自发文日期起至2013年12月30日止,逾期不受理。
三、工作程序
(一)自愿申请。凡自愿申报省级渔业教育与培训定点机构的单位应对照申报条件和要求,向我局提出申请。
(二)报送材料。凡申报省级渔业教育与培训定点机构的单位应认真按照相关要求填写《江苏省渔业教育与培训定点机构认定申报书》(附件2)、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并对材料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
(三)审查核实。我局组织有关业内专家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同时对申报单位的培训资质、培训条件、培训能力等情况组织开展实地评估、核实。
(四)择优认定。我局根据专家审查核实结果,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认定省级渔业教育与培训定点机构。
(五)申报省级渔业教育与培训定点机构的单位将《江苏省渔业教育与培训定点机构认定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盖章装订后按时报送我局科教处(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新模范马路90号),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
联系人:张岩;联系电话:025-83581276;电子邮箱:4897303@qq.com。
各地渔业部门还要根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结合当地渔业教育与培训工作需要,加紧认定一批市级、县级渔业教育与培训定点机构,并于2014年2月20日前以省辖市为单位汇总上报《江苏省市、县级渔业教育与培训定点机构汇总表》(附件3),同时发送电子版至省局科教处备案。今后省级各类渔业教育培训项目与任务将视要求向各级渔业教育与培训定点机构倾斜。                                
附件: 1. 江苏省渔业教育与培训定点机构认定管理办法(暂行)
2. 江苏省省级渔业教育与培训定点机构认定申报书
3. 江苏省市、县级渔业教育与培训定点机构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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