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资讯 | 国际资讯 | 市场动态 | 价格行情 | 养殖动态 | 苗种动态 | 设备动态 | 饲料动态 | 渔药动态
鱼类资讯 | 虾类资讯 | 蟹类资讯 | 两栖资讯 | 海产资讯 | 业界动态 | 水产出口 | 水产加工 | 水产展会
  当前位置:水产资讯 → 2009年水产苗种专项 今天是:2024年06月26日 星期三 水产养殖网—水产行业专业信息平台!

2009年水产苗种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2009-01-30 20:02:00  水产养殖网  出处:中国水产养殖网         我要评论

    苗种是水产养殖生产的物质基础。近年来,随着我国水产原良种体系建设不断完善,苗种数量和质量不断提高,为我国水产养殖业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但是,水产苗种生产与不断推进的健康养殖和快速提升的质量安全要求仍然不相适应,主要表现为: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制度落实不到位,生产秩序混乱;苗种场内部各项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记录不完善,苗种生产过程中存在违法用药现象。这些问题已直接影响到水产品质量安全和水产养殖业的健康发展。为进一步加强水产苗种管理工作,规范水产苗种生产行为,提高水产苗种质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实施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制度,指导和督促苗种场建立健全苗种生产和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规范水产苗种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加强水产苗种药残抽检和执法监管,提高水产苗种质量安全水平。


二、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水产苗种专项整治,符合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发证条件的水产苗种场持证率达到100%;杜绝在水产苗种繁殖培育过程中违法使用氯霉素、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和性激素等违禁药物;对监督抽查发现的阳性样品生产单位执法查处率达到100%。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水产苗种场普查登记。各省(区、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对本辖区内水产苗种场开展一次普查,全面摸清水产苗种场的基本情况。请按照水产苗种场普查登记表(附件2)所列内容进行登记造册。

(二)开展水产苗种场生产检查。各省(区、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水产苗种专项整治现场执法检查记录表(附件3)的内容,组织对本辖区内水产苗种场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检查内容:一是检查苗种场是否依法取得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已取得许可证的苗种场是否符合发证条件;二是检查水产苗种场的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是否完备;三是检查水产苗种场所用亲本质量是否符合有关标准;四是检查苗种生产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用药情况;五是检查自繁自用的苗种场生产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用药情况和违法销售行为。

(三)开展水产苗种药残抽检。我部将在4月至6月组织开展一次水产苗种药残抽检,对对虾、罗非鱼、四大家鱼、大菱鲆等主要养殖种类的苗种进行抽检,重点检查水产苗种中氯霉素、孔雀石绿、呋喃唑酮、甲基睾丸酮等药物及其代谢物残留。各省(区、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组织对本辖区内水产苗种药残进行抽检,并将抽检情况报送我部渔业局。

(四)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各省(区、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将水产苗种场检查和水产苗种药残抽检结果及时通报相关渔政执法机构。各级渔政执法机构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严格执法和教育整改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危害大小、情节轻重等情况,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四、时间安排

(一)2月至3月,各省(区、市)组织开展水产苗种场普查登记工作;
(二)4月至6月,我部举行2009年水产苗种专项整治及督查活动启动仪式,并组织对部分省市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 
(三)4月至8月,各省(区、市)组织开展水产苗种生产检查和药残抽检,对生产检查和药残抽检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并督促苗种场整改;
(四)9月至10月,我部组织对部分省(区、市)执法和督促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五)11月,对水产苗种专项整治进行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水产苗种专项整治由我部渔业局统一组织实施,并成立水产苗种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详见附件1)。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时间安排和本地实际情况,加强对整治活动的领导,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渔政监督、技术推广、检验检测、水生动物防疫、环境监测等单位的职责分工,建立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领导,以渔政机构为主,技术推广、检验检测、水生动物防疫、环境监测等机构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
(二)加大执法力度。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渔政执法机构依照《渔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行政许可法》和《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水产苗种生产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予以责令改正、无害化处理、取消苗种生产许可证、罚款等行政处罚。特别要加大对使用违禁药物行为的处罚力度,做到查获一起,处罚一起。
(三)广泛开展宣传培训。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大力开展水产苗种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通过发放宣传材料、执法现场宣传、举办培训班等形式,提高苗种生产者依法生产的意识和养殖者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要加大对渔业执法队伍开展水产苗种执法的业务培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四)其他要求。执法行动结束后,各省(区、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执法行动的工作情况进行书面总结,填写《2009年水产苗种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附件4),于2009年11月15日前将纸质和电子文件同时报我部渔业局和渔政指挥中心。
投稿信箱:tougao@shuichan.cc
发布人:webmaster
上篇新闻:渔民兄弟的“护身符”
下篇新闻:福建省从美国引进的首批SPF亲虾抵
〖新闻打印〗
〖我要评论〗


 资讯分类
水产快讯 |
国内水产  市场动态  水产养殖  科技入户  水产苗种  水产药品  水产设备 
水产加工  水产出口  国际水产  水产灾害  业界动态  水产进口  水产气象 
增殖放流  水产物联网  循环水养殖 
鱼类专题 |
淡水鱼专题  罗非鱼专题  黄颡鱼专题  黄鳝专题  泥鳅专题  鳜鱼专题  黑鱼专题 
加州鲈专题  石斑鱼专题  金鲳鱼专题  观赏鱼之家  鳗鱼专题 
虾类专题 |
虾类专题  龙虾专题  对虾专题  青虾专题  罗氏沼虾专题 
蟹类专题 |
蟹类综合专题  大闸蟹专题  梭子蟹专题 
两栖专题 |
娃娃鱼专题  乌龟甲鱼  牛蛙青蛙 
海产专题 |
海产品专题  贝类专题  海参专题  海带紫菜 
饲料专题 |
水产饲料  鱼粉  豆粕  菜粕  大豆  玉米  棉粕 
添加剂 
市场行情 |
水产批发市场行情  水产种苗价格行情 
热点行情 |
黄鳝价格  泥鳅价格  对虾价格  甲鱼价格  黑鱼价格  鲈鱼价格  罗非鱼价格 
海参价格  鳜鱼价格  草鱼价格  鲢鱼价格  鲫鱼价格  鲤鱼价格  黄颡鱼价格 
鳗鱼价格  鳊鱼价格  螃蟹价格  扇贝价格  鲶鱼鮰鱼价格  牛蛙价格  虹鳟鱼价格 
龙虾价格  黄鱼价格  鲳鱼价格  鲍鱼价格  青鱼价格  带鱼价格  石斑鱼价格 
综合资讯 |
企业报道  科研院校  人物专访  养殖宝典  特种养殖  合作社专题  水产展会 
农业资讯  其他专题 
  相关资讯:
没有相关资讯

  相关文库:

 资讯连接
   最新资讯
   图片资讯
   推荐资讯
   热门资讯

E-mail:web@shuichan.cc关于我们联系我们广告服务

Copyright 2006-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