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安徽宣城市广德县政府发布通告,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在县内所辖水域内(包括河流、水库等水域)使用电鱼、炸鱼、毒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活动;禁止制造、销售用于电鱼、炸鱼、毒鱼的物品和工具。对从事电鱼、炸鱼、毒鱼等违法行为的,依法没收渔获物、渔具、渔船及违法所得,并处以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制造、销售禁用渔具的,依法没收非法制造、销售的渔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从事制造、买卖、储存、运输、携带、使用、提供爆炸性、毒害性等危险物质的,坚决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告还公布了举报电话,希望群众能够及时举报非法电鱼、炸鱼、毒鱼等非法行为,共同保护渔业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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