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池塘河蟹养殖互助保险试点工作继续深化 |
2013-05-08 14:00:00 水产养殖网 出处:江苏省渔业互保协会
我要评论 |
|     江苏省渔业互保协会自2012年在常熟、兴化两市开展了池塘河蟹养殖互助保险,开创了江苏省渔业互助养殖保险的先河,经过一年的试点,取得了预期的效果。在总结去年全年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试点地区养殖单位和个人的需求意见,研究制定了《江苏省渔业互助保险协会池塘河蟹养殖互助保险条款(试行)》,继续深化推进该省池塘河蟹养殖互助保险试点工作。       和去年池塘河蟹养殖保险试点工作相比,今年该省河蟹养殖互助保险的政策又做了一定的调整,主要有以下五方面变化:       一是渔民参保有补贴。为充分调动渔民参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江苏省协会给予参保渔民50%的保费补贴。       二是保险试点范围扩大。在去年六个县(市、区)试点的基础上,增加到到八个县(市、区),分别是常熟市、武进区、宝应县、兴化市、姜堰市、金湖县、盱眙县、泗洪县,基本涵盖了全省池塘河蟹养殖的重点产区,在养殖规模、养殖方式上有很强的代表性。       三是保险期限更合理。充分征求池塘河蟹养殖单位及个人的意见,结合省内河蟹养殖的生长周期,把互助保险的责任期限确定为当年的5月至10月,保险期限的设置更加合理精确。       四是风险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河蟹养殖保险每亩互助保险最高金额由1000元提高到2000元,河蟹养殖的风险保障能力得到倍数提高。       五是理赔定损更便捷。针对不同原因、不同时间所引起的河蟹损失情况,分别按照不同的既定标准给以理赔,更加科学迅速和便捷。       江苏省的水产养殖互助保险还在探索阶段,以池塘河蟹养殖互助保险试点为起点,在实践中探索,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及时调整思路、完善体制,试点工作有序推进,进而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池塘河蟹养殖互助保险。江苏省协会还将以河蟹养殖互助保险的成功经验逐步推广到其它水产养殖品种,为该省水产养殖的平稳发展提供保障。 |
|
|
|
资讯分类 |
![](skin/skin_3/main/news_more_01.gif)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