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洞头县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文件部署,我局于9月13日上午召开了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培训约谈会,共约谈十家养殖企业(合作社)负责人。 会议贯彻落实了省市有关水产品质量安全的文件精神,认真学习了温州市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企业组“三个一”活动方案。并就养殖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如何规范用药进行了细致讲解,还向养殖企业(合作社)现场发放了无公害水产品禁用渔药清单等资料。 李昌达副局长在约谈会上对与会企业提出了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六要六禁止”要求,即“要合法生产、要健康养殖、要科学用药、要规范行为、要守法经营、要食用安全”,“禁止使用人用药品、禁止使用假劣兽药、禁止使用违禁兽药、禁止添加激素类药品、禁止原药料喂养水产品、禁止销售有害食用水产品”。 会上,十家养殖企业(合作社)还全部签订了洞头县水产养殖质量安全承诺书,承诺规范养殖、健康养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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