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旌德县农委、公安局、环保局、工商局、水务局五部门联合发出通告,禁止非法捕捞活动,加强渔业资源保护。
    通告规定徽水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每年4月1日至10月31为特别保护期,实施阶段性禁渔。   特别保护期内禁止一切渔业捕捞活动。禁止在水库、河流、鱼塘及水产养殖场(含稻田养鱼)等水域内电鱼、毒鱼、炸鱼等非法捕捞活动。禁止向保护区水域排放及投弃污染物,洗涤有毒器具及其包装物品。严禁偷捕、抢夺他人养殖的水产品。禁止制造、销售和使用电捕器等禁用的渔具。
    通告强调县农委负责全县渔业行政管理工作,县公安、水务、环保、工商等部门协助开展渔政监督管理,保护渔业资源。对破坏渔业资源和渔业生产的违法行为,将依照《渔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厉查处。对拒绝、阻碍渔业执法行为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根据法律规定予以严厉打击。
    通告要求加强渔业资源保护政策及法律法规宣传,增强全县保护和改善水域生态环境意识,减少防治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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