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推进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进一步加强衢州市初级水产品安全监督管理,8月13日~15日,市渔业局组织各县(市、区)渔业负责人深入各渔业生产养殖单位开展对口互检工作。
本次检查采取听汇报、看现场、查记录、询问养殖业主等方式,重点检查温室龟鳖养殖等工厂化设施养殖场所、水产苗种各生产单位和已通过部省无公害认证单位、现代渔业精品园区创建单位等,以水产养殖“三项记录”(即生产记录、用药记录、销售记录)和规范使用渔药、饲料等投入品为重点检查内容,通过开展拉网式现场实地检查和指导,排除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推进标准化规范生产。
在为期三天的对口互检中,检查组对包括浙江浩业集团、浙江衢州鲟龙水产食品公司、西湖醋鱼原料鱼供应基地浙江龙和水产养殖开发公司等一批省级农业龙头企业在内的重点生产养殖户进行了抽检,针对个别不规范行为提出了整改意见。在检查现场,检查组要求养殖业主务必树立业主是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坚决不使用违禁渔药,坚决不在水产养殖生产、苗种运输等环节非法添加违禁物质,对病死腐坏的死鱼、死鳖一定要进行无害化处理,以确保全市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可靠。
   衢州市渔业局 肖爽、胡文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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