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市新建20处水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示范园区 |
2012-08-01 08:34:00 水产养殖网 出处:潍坊市海洋与渔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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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潍坊市海洋与渔业局、潍坊市财政局联合发文,公布了2011年度潍坊市20家水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示范园区名单。     园区分绿色、有机两种。其中绿色水产品示范园区要求:淡水(包括卤淡水)面积不少于150亩,海水面积不少于600亩,工厂化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有机水产品示范园区要求:淡水(包括卤淡水)面积不少于100亩,海水面积不少于400亩,工厂化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     园区均采取先建后补的政策。经考核验收合格的,兑现奖励政策,奖励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同比例分担。有机园区,每个园区一次性奖励10万元;绿色园区,每个园区奖励6万元。允许在产品包装上使用“潍坊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示范园区”字样。 示范园区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三年。凡在有效期内发生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被发现使用禁用药物的或监督抽查出现不合格样品的,一律取消示范园区资格,追回奖励资金,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示范园区。     为确保园区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切实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市海洋与渔业局与市财政局联合成立了考核验收小组,制定了考核验收办法和评分标准,从2011年12月份—2012年4月份,到各县市区进行现场打分验收,依照分数择优选定了20家示范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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