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江西南昌市多项措施落实禁渔工作 |
2012-07-16 15:47:00 水产养殖网 出处:南昌市渔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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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鄱阳湖禁渔工作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禁渔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通过南昌市沿湖各级政府及禁渔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通过广大渔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相互理解与支持,全市禁渔工作人员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使命感,团结奋进、克服困难、积极进取、勇于创新,认真扎实地贯彻了鄱阳湖春季禁渔期制度,基本的实现了预期的管理目标。2012年禁渔工作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一)政府重视 组织到位 
 自鄱阳湖实施禁渔期制度十年以来,南昌市各级政府就十分重视对禁渔制度的贯彻落实,把禁渔工作作为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大力支持,每年都会以政府名义下发禁渔通知,安排部署禁渔工作,召开禁渔工作动员大会,并直接组织协调和督促实施。为了落实鄱阳湖禁渔制度,我市还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2012年度南昌市鄱阳湖春季禁渔管理实施方案》,并由市春季禁渔领导小组转发到各县区,从指导思想、禁渔期限、范围、内容和具体措施上提出了明确的思路和具体的操作方法,特别明确了有关区域划分、部门和人员的责任。沿湖各县区也按照市里的统一安排,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需要成立了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有关部门和沿湖乡镇领导为成员的禁渔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结合当地实情制定切实可行的禁渔工作方案,落实市、县、乡、村四级责任制,层层签定禁渔工作责任状,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认真履行职责,开展巡湖检查活动,对禁渔工作的顺利实施起到了积极作用。正是由于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各项措施组织到位,才使2011年全市禁渔工作能够统一协调开展,确保了禁渔期制度的有序实施。
 (二)广泛宣传 形成共识
 禁渔宣传是整个禁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贯穿于禁渔开展之前、之中。做好禁渔的宣传工作对禁渔工作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成效。为使我市禁渔工作有一个扎实的群众基础和良好的社会氛围,2011年南昌市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禁渔工作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报道。全市散发禁渔宣传传单6120多份,张贴标语562余条,电视宣传13次,报纸宣传8次,出动宣传车44辆次,举办渔民座谈12次。有声有色的宣传工作使禁渔期制度得到了全社会的理解与支持,广大渔民群众思想得到巨大转变,宣传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
 (三)严格管理 克服困难 巩固禁渔成果
 在禁渔过程中,南昌市根据禁渔的不同阶段,因地、因时制宜,各有侧重,加强监督检查。禁渔开始前夕,为保证禁渔实现“江湖无渔船,水中无网具”的管理目标,市渔业渔政局组织各县渔政分局开展了清理湖中网具、组织渔船进港靠岸等工作,为顺利进入禁渔期打下了基础;禁渔工作中,市县各级渔政管理机构的渔政船(艇)和执法人员进驻禁渔区域,做到人不离船,船不离禁渔区域,日夜值守,巡回检查。各县区从各自实际出发,采取自查与抽查、交叉检查相结合,水上检查与港口、市场检查相结合,重点突击检查与明查、举报和暗访相结合,执行统一行动方案和创新管理方法相结合,不分节假日,不分白天黑夜,重点地区重点检查、督查,强调管理实效。如南昌县青岚湖为检查重点,针对往年有少数商贩在禁渔区青岚湖非法收购河虾、螺蛳等违法行为,南昌县渔政分局专门部署力量,联合当地村、组干部,在湖区积极开展巡查值守,并在交通道口进行执法巡查,基本堵住了这一流通环节。今年新建分局按照按照县春季禁渔实施方案的要求,采取“水上查、岸上堵”的方式,与县公安局水上大队开展联合执法3次,对湖区偷捕、贩运螺蛳的行为进行了重点打击,为新建县禁渔工作顺利实施起到了良好效果。进贤县组织县政法委、县公安局、水警大队、县渔政分局和各有关乡镇政府进行联合检查,对青岚湖和金溪湖水域进行了集中整治。为了全力把禁渔工作做好,公安、工商、水利、国土资源、法制、司法、林业、财政、民政等部门也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一系列的工作:水上公安多次配合渔政部门进行执法检查,对有效打击偷捕违规行为起到很好的震慑作用;水利与国土资源部门多次组织人员进行执法检查打击非法采砂和水下施工作业;工商部门打击市场内贩卖禁区渔获物的行为,掐断了不法分子的流通渠道;法制、司法两部门与渔政部门相互配合做好法律法规的宣传;财政与民政在各自范围内做好渔民生活保障;林业部门在新建县南矶乡结合湿地保护与渔政部门共同维护禁渔制度。由于执法到位,确保了禁渔期间管理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渔业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据统计,在禁渔期间全市共出渔政执法船(艇)97艘次,渔政车119辆次,参加执法人员696余人次,取缔定置网68部,收缴虾笼600余套,接受并查处举报12起。
 (四)做好应急突发事件工作 维护湖区稳定
 自“5.24”新建县南矶乡发生渔民纠纷后,南昌市领导高度重视,多次率领工作组深入群众,进村入户,及时掌握村民的思想动态,对村民中存在的不良情绪及时劝解,全力以赴做好村民的思想稳定等工作。省市水上公安、省渔政局、南昌市渔业渔政局、出动执法人员参加了省、市巡湖维稳工作组,常驻“5.24”事件纠纷水域,并对纠纷水域进行了清船清网、清杆护渔行动,清理湖区渔船400余艘,清理占湖标志杆101根。南昌市农业局指派2名专业同志参加了省里“5.24事件”捕捞水域确权联合调研。
 (五)情系广大渔民 解决实际困难
 在禁渔工作中,我市始终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将广大渔民生活保障放在突出重要位置,积极创造条件,解决禁渔期间的渔民生活问题。各县区自禁渔工作开展以来,各级政府多次组织专人与市县劳务市场联系,组织渔民打短工,或者提供劳务信息为渔民打工出谋划策,缓解了对禁渔资源管理的压力。在禁渔期间,多次举办渔民劳动力培训班,组织渔民参加劳动技能培训。
 (六)积极推行增殖放流工作 有效补充渔业资源
 人工增殖放流是养护渔业资源的有效途径,能加快渔业资源的恢复。3月20日上午,江西省2012年鄱阳湖及长江江西段禁渔暨增殖放流、渔政执法检查启动仪式在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秋水广场隆重举行。此次活动由江西省人民政府和江西省春季禁渔工作领导小组主办。省政府副秘书长谢茂林主持仪式。省政协副主席、省政府党组成员胡幼桃、省农业厅党委书记、省禁渔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毛惠忠、省农业厅副巡视员邓建平、南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朱志群等领导参加了放流活动。此次共向赣江投放长江原种子一代鲢鱼、鳙鱼冬片鱼种3500公斤,拉开了全省2012年禁渔暨增殖放流、渔政执法检查的序幕。6月15日南昌市渔业渔政局在南昌生米大桥水域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共放流草鱼、鳙鱼、鲢鱼长江原种子一代夏花鱼苗770万尾。6月18日南昌市渔业渔政局在豫章大桥水域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共放流草鱼、鳙鱼、鲢鱼长江原种子一代夏花鱼苗1547.66万尾.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市将进一步加强对湖区的管理,计划在7-12月间组织县区进行4-6次统一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做好渔业资源状况进行调研,为以后更好地保护渔业资源和开展禁渔工作做准备,巩固禁渔成果,维护湖区渔业资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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