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建立健全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提高自然灾害应急救援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在“5·12防灾减灾日”来临之际,潍坊市首次制定印发了《潍坊市自然灾害应急响应预案》。   预案规定,凡在潍坊范围内发生的水旱灾害,台风、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火山爆发、地震、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以及其它突发公共事件达到启动条件的,实时启动预案。根据突发性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市本级设定四个响应等级,分别是四级响应对应蓝色,三级响应对应黄色,二级响应对应橙色,一级响应对应红色。一旦灾情损失达到设定响应标准,即启动相应响应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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