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鉴于近年连续发生在六安市注册的水产养殖企业(公司)在上海等地经营非六安市水产品进超市过程中,被检出药物超标或含违禁药物,导致该市农产品安全监管部门被追溯问责的情况,为加强圈市水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监管,维护六安名优农产品在长三角地区良好的市场声誉,避免今后类似事件发生,近日,安徽省六安市农委与市工商局主动对接会商,对全市登记注册的水产养殖企业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动态监测和跟踪监管。明确规定今后新注册水产养殖企业在办理登记手续时,申请人须在一定期限内提交当地县区政府颁发的水产养殖证;对已注册水产养殖企业,年检时不能提供水产养殖证的申请人,暂缓或不予通过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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