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省高青县水产局立足自身优势,发展特色渔业,大力实施“商标兴渔”战略,助推新农村建设,截至目前,全县水产品已注册商标2件,其中“大芦湖”牌商标的水产品已成功进入北京市场,并被认定为省著名商标。
高青县水产局积极引导有一定养殖规模的养殖企业、协会、合作社注册商标,形成公司+基地+农户+商场+市场的运作模式,采取走访座谈,发放明白纸等形势,找准商标注册的突破口和着力点,增强水产品市场的竞争力。此外,高青县水产局不断加强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联系,围绕农村经济发展工作大局,制订“商标兴渔”发展战略规划,将水产品商标注册落实到各个科室工作目标,形成县政府统筹,水产局牵头,各部门协作,企业参与的工作格局。
“商标兴渔”发展战略的实施,有效的提升高青县水产品市场竞争力,实现渔业增效、渔民增收,仅一项“大芦湖”牌南美白对虾去年就为渔民创收近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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