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蟹券提货 大闸蟹专卖店短斤缺两消费者可拒绝签收 |
2010-12-17 13:34:00 水产养殖网 出处:解放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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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闸蟹短斤缺两消费者拒绝签收
消费者疑惑:养殖场有权不再送货?      倘若论数大闸蟹味道优劣,市民大抵都会对着 “阳澄湖大闸蟹”翘起大拇指。近日,家住上海市新村路的孙女士却为了几只阳澄湖大闸蟹而闷闷不乐了。
    原来,孙女士从亲戚处获赠了一张阳澄湖大闸蟹豪华型的提货礼券,拨打该礼券的提货电话之后,该大闸蟹养殖场送过来的大闸蟹个头较小,明显分量 “缩水”。当即,她拒绝签收该份豪华型的大闸蟹礼盒。不料,正是由于她的这一退货举动,该大闸蟹的养殖场却拒绝再次为孙女士送货。
【投诉】蟹短斤缺两也必须签收?
    孙女士告诉记者,这张由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一家阳澄湖大闸蟹养殖场出品的标价788元的豪华型大闸蟹礼盒是她的一位亲戚赠送的。该套大闸蟹礼盒共计包含5对正宗的阳澄湖大闸蟹,礼券上也对大闸蟹的规格大小作出了明确,雌蟹分量在2.6两至3两间,雄蟹在3.6两至4两间。
    本想着可以大快朵颐的她在前段时间按照礼券上的提货热线拨通了电话,对方养殖场也同意由快递公司负责将该套豪华型大闸蟹礼盒送货上门。然而,前几日,待孙女士在验收快递过来的大闸蟹时却发现,该套所谓豪华型礼盒内的大闸蟹个头竟然普遍偏小,分量明显缩水。对此,孙女士当即向快递员提出异议,并取出计量秤对随手取出的一只雌蟹作出称量。
    称量后的结果果然不出孙女士所料,该只雌蟹的分量竟然连2两都不足,其他几只蟹基本也存在分量“缩水”的情况。明明对大闸蟹的分量有约定,收到的大闸蟹却分量不足,孙女士当场表示拒绝签收该套大闸蟹礼盒,随后快递员将该大闸蟹礼盒带回。
    之后,孙女士再次拨通提货热线,要求对方送出符合规格的大闸谢。 “结果对方却告诉我说,大闸蟹是不能退货的,我必须签收。”孙女士对此颇有异议,认为大闸蟹“货不对板”,应当重新配送,因此几天里一如既往地再次拨打该提货热线,要求对方按照提货礼券的约定送上大闸蟹礼盒。
    “而这一次,对方却改口称我退还的共计10只大闸蟹中有2只大闸蟹在退货途中死掉了,由于阳澄湖大闸蟹的价格很贵,所以不能再按照礼券的约定送货了。”当时,孙女士立刻提出质疑,认为退货的原因在于对方 “货不对板”,所以退货途中大闸蟹死掉2只的损失不应由她承担,并坚持要求对方应当按照礼券上标注的5对大闸蟹送货。为此,孙女士与养殖场之间陷入僵持, “当时,养殖场方面还扬言说不再为我送货了!”
【回应】已同意重新为客户送蟹
    在接到孙女士投诉后,记者马上与该养殖场的负责消费者提货的工作人员联系。据该工作人员表示,经领导同意,养殖场方面已经同意为客户重新送蟹,并且个头大小将严格按照礼券上的约定,雌蟹分量在2.6两至3两间,雄蟹在3.6两至4两间。
    此外,该工作人员也坦言,大闸蟹作为活鲜的食品,路途中可能会死亡,通常情况下养殖场方面是不会为消费者退货的。同时,该工作人员也解释称,大闸蟹这类湖鲜产品,在称量时可能由于水分原因而对实际产品质量出现偏差,倘若消费者对于所收到的礼盒中大闸蟹的大小持有异议,在消费者签收之后,养殖场方面还是会消费者补送一定量的大闸蟹作为弥补。
    最后,该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消费者孙女士拒绝签收大闸蟹礼盒的行为欠妥,毕竟大闸蟹在退货路途中可能会死掉,那就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而养殖场与消费者双方想必都是不愿意承担这种损失的。
【说法】“死蟹”风险由养殖场承担
    律师大顾问团成员、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吴冬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大闸蟹养殖场应该依据提货礼券中的约定为消费者提供符合质量约定的大闸蟹产品,倘若养殖场所提供的大闸蟹不符合约定,则视为该养殖场未履行其与消费者之间的供货合同,消费者有权要求该养殖场重新提供符合约定的大闸蟹产品。
    同时,吴冬也指出, 《合同法》第148条规定,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从这个角度而言,在大闸蟹退还到养殖场过程中,其物的所有权仍然在养殖场处,所以发生“死蟹”等风险应由养殖场承担,养殖场不应要求消费者来承担退货途中的毁损、灭失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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