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发布工作推进会在乌市召开 |
2018-07-31 09:12:00 水产养殖网 出处:新疆渔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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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快推进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发布工作,7月2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产局在乌鲁木齐市召开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发布工作推进会。自治区水产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苏德学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水产局养殖与产业发展处副处长于山江·玉素浦同志主持会议。
于山江·玉素浦副处长首先对各地(州、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发布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目前15个县(市、区)基本上启动这项工作,其中伊宁市、伊宁县、玛纳斯县、昌吉市、呼图壁县等5个县已完成规划编制,但尚未完成发布工作。喀什和和田地区未启动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发布工作。
苏德学副局长就做好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发布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高度重视编制工作。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发布工作已纳入了各地(州、市)2018年度渔业发展目标考核任务,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 协调好维稳安保和渔业管理工作,充分认识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发布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切实做好规划编制发布工作。二是加快编制工作进度。根据《农业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农渔发〔2016〕39号)要求,2018年底前要完成水产养殖面积超过1万亩或养殖产量超过3000吨的县(市、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发布工作,各地要在前期已开展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力量,加快工作部署,加大对本地(州、市)及各县(市、区)规划编制督导力度。自治区水产局将于9月开展专项督导,通报进展情况,确保我区按期完成规划编制发布任务。三是保证规划编制质量。各地要严格按照《农业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要求,深入实地,深入乡村,深入江河池塘,既要保护水域滩涂生态环境,设定发展底线,又要稳定基本养殖面积。依法依规,科学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和养殖区,确保我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保质完成。
根据农业农村部统一安排,“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养殖水域滩涂面积超过1万亩或养殖年产量超过3000吨的水产养殖重点县(区、市)规划编制发布工作,其他应编制规划的地区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规划编制工作,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规划发布工作,实现规划全覆盖。”本次会议进一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决策部署,对全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发布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压实责任,确保2018年底前完成全区规划编制发布工作。各地(州、市)渔业主管及自治区水产科学研究院相关部门代表等20余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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