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年4月25-26日内蒙古渔业船舶检验局组成督查组对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察尔湖渔业公司和凉城县永顺渔业公司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督查。督查组分别对企业的各项涉及渔业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渔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并以座谈的形式再次强调渔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要求企业狠抓落实,继续深入细致的开展春季生产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做到不留死角,防患于未然,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为了更好的总结安全生产工作经验,督查组还就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经验、亮点等方面内容与企业和市县两级渔业主管部门进行了交流,充分了解基层工作情况。督查组还对三证合一证书发放情况进行了了解,对企业使用的救生和消防设备进行了检查,对正在使用的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消防设备下达了整改通知,要求企业限期整改。督查同时对察尔湖和岱海两艘渔政艇进行了年度检验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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