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pload/news/n2016110915210871.jpg) |
    11月8日上午,会同县在林城镇大桥码头开展鱼类人工增殖放流活动。此次活动,领导高度重视,各部门配合密切,群众拥护。参加这次活动的有市畜牧水产局领导,县人民政府、县人大、县政协领导,县财政局,县公证处,林城镇政府等单位,县畜牧水产局全体干部职工,还有部分群众自发踊跃参加。 
    此次鱼类人工增殖放流活动,在林城镇大桥码头共投放青鱼、草鱼、鲢鱼、鳙鱼,共计50万尾,下午在巫水河投放30万尾。在接下来几天,我们将在全县160个放流点投放140万尾四大家鱼。
    开展此次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渔业法》、《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精神,保护该县渔业资源,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的具体措施;是配合禁渔制度实施,巩固和扩大禁渔成果,进一步增强全社会保护资源、爱护环境意识的实际行动;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举措。对改善该县水域生态环境、恢复渔业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和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