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水产制品生产企业进行约谈 |
2016-11-07 17:54:00 水产养殖网 出处:中国水产养殖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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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长春市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长春市6户水产制品生产企业进行了约谈。
    会上,食品生产监管处刘处长对农业部办公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下发的《关于有条件放开养殖红鳍东方鲀和养殖暗纹东方鲀加工经营的通知》文件进行了传达,并对企业提出了具体要求。其中,对养殖加工企业应具备的条件进行了详细讲解,严禁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单位从事河鲀加工活动,企业要严格按照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许可食品明细生产,禁止超出许可范围生产。(食品生产监管处)
(来源: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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