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6日晚,兰溪市渔政站接到“110”举报,有二人在马涧镇溪源村的饮用水源龙潭毒鱼被当地村民发现,当地村民已将二位当事人扭送马涧镇派出所,要求渔政部门前往处理。渔政执法人员接举报后立刻赶往马涧镇派出所进行调查、拍照取证,并将两位当事人带回讯问。经查明,这两人是马涧镇里庄村王姓两父子,因为想吃鱼,在当地买了“鱼藤铜”农药投到水里毒鱼,毒倒的渔获物溪水石斑鱼有6斤。
    龙潭是马涧镇溪源村2000多人的饮用水源,在这个地方毒鱼,群众反响强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使用毒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兰溪市渔政站将根据相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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