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市2016年度斑海豹冬季看护工作有序开展 |
2016-01-26 10:17:00 水产养殖网 出处:大连市海洋与渔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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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捕捉、猎杀、经营利用斑海豹行为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辽海渔发明电[2015]64号)的文件精神,大连市本着“防打结合、主动有为、多措并举、综合治理”的原则,紧密结合地区实际,认真强化各项工作落实,扎实有效地开展了严厉打击非法捕捉、猎杀、经营利用斑海豹专项执法行动。
一、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每年1-4月是斑海豹繁殖期,斑海豹保护区的日常巡察至关重要。我局高度重视斑海豹冬季管理工作,始终把专项执法行动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一是成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相关部门领导具体抓的专项执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专项行动,深入基层和一线,指导推进工作。二是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各个工作环节有人抓、有人管。三是市海洋与渔业局下发《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捕捉、猎杀、经营利用斑海豹行为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大海渔政字[2015]421号)文件,安排旅顺口区、甘井子区、金州新区、普湾新区、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瓦房店市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四是实行联合执法。以斑海豹保护区管理局为主体,统筹各区市专项行动执法力量,积极协调公安、边防、工商等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市公安局海洋渔业警察大队全程参与海陆巡查,各区市与公安、边防、工商部门密切合作,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海陆并举,综合治理的管理局面。
二、 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结合“1·23”捕杀斑海豹案件查处,抓住社会面、特别是长兴岛村民及渔船船主度高关注涉案人员、船舶处理的有力契机,在全市统一开展斑海豹保护宣传。在专项执法行动中,我局以“1·23”捕杀斑海豹案件为主,向广大群众宣传水生野生动物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救助知识。在宣传过程中一是发挥新闻媒体主阵地作用,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广泛宣传教育广大市民积极保护斑海豹,增强对危害斑海豹违法犯罪的认识。二是发挥重点地域和部位的主渠道作用,在巡察过程中利用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标语、宣传车广播等,重点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本次执法行动期间,我局共印制通告300余张,印制《致渔民一封信》《斑海豹保护区宣传手册》《“1·23”非法猎捕斑海豹案件查处情况宣传彩页》等宣传材料10000余份,同时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也下拨了800余个印制斑海豹宣传图案的鼠标垫,截止到目前,长兴岛站和旅顺双岛站已张贴通告100余张,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鼠标垫700余个。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使全社会自觉保护斑海豹的思想意识进一步增强。
三、 加强监管和巡察,保证专项执法行动取得实效
斑海豹冬季管理是保护区局全年重点工作之一,加强保护区斑海豹活动密集区域的日常巡察。我局以渔港、海湾和海上重点区域为检查重点,结合陆地检查,始终保持执法检查的高压态势,扩大执法范围,加强执法巡查,以警示震慑非法捕捉、猎杀和经营利用斑海豹等违法犯罪活动。一是加大海上巡查力度。市海监渔政局于1月15日派出中国海监1015号船前往长兴岛海域,1015号船克服海冰及天气等恶劣条件在斑海豹活动密集区域进行巡查,对过往船只采取限制措施并进行宣传,同时建立定期和不定期巡逻制度,加强可疑船只检查管理。二是以长兴岛站和旅顺双岛站执法人员为主,于2015年12月开始在保护区沿岸进行陆地检查和宣传,并利用港口监控设施,确保对重点海域、港口、码头、船只等部位的24小时摄像监控,堵塞巡查漏洞,形成心理威慑,有效遏制不法行为。三是开展水族馆等驯养场所检查。对我市虎滩极地馆和圣亚海洋世界等单位进行执法检查,加强驯养斑海豹数量监管和来源控制,定期核定斑海豹数量,防止私自收购斑海豹等违法行为发生。四是健全信息工作网络。畅通信息工作机制,完善市县乡村四级信息协调、反馈工作体系,加强对重点人群、部位的监控,并面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完善应急处警机制,保证有报必出、处案必查。
四、建立救助联动机制,加强斑海豹的救助
在专项行动中,我局与省海洋水产科学研究院、圣亚海洋世界、老虎滩极地海洋馆等单位通力合作,积极做好斑海豹等水生野生动物的救助工作,制定救助预案,建立救助联动机制,明确各救助参与单位的职责,落实救治各项准备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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