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19日,普陀区朱家尖街道所属小型渔船浙普渔04213号在作业时钓上一条的疑似中华鲟的大鱼。船老大应能跃知道中华鲟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便拒绝了其他人留着吃掉或拿去卖钱的建议,将其暂养在活水箱中,并当即打电话向渔政部门报告。
    经渔政工作人员鉴定,这条大鱼确实是一条中华鲟,属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重达二十多公斤,且健康状况良好,符合放生条件。渔政工作人员赞扬了应能跃老大主动保护中华鲟的行为,和他一起将中华鲟放归大海。
    普陀区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政策法规和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渔民群众养护渔业资源、保护珍稀动植物的自觉意识较强,并能做到懂法守法,捕获珍稀水生动物时绝大多数都会在第一时间报告。近年来,普陀区屡有中华鲟、蠵龟等濒危野生动物放归大海的事例,对全区生态环境持续改善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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