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1月1日,公安县水产局组织专班到淤泥湖大湖拆除围栏、围网,实行湖泊“人放天养”。
    2015年12月31日,淤泥湖大湖承包经营权合同到期后,该县水产局按照《公安县湖泊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停止淤泥湖大湖经营权继续发包,不再投饵投肥,彻底实行“人放天养”。这是公安县水产局在局直属渔场管理的杨麻水库实行“人方天养”后,又一次在直属渔场管理的大水面推进“人放天养”,保护湖泊渔业生态环境。
    淤泥湖大湖总面积近3万亩,现已成功申报为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省级湿地公园试点单位,同时湖内盛产的团头鲂(武昌鱼)因历史悠久、品质优良,已成功申报为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今后,淤泥湖将逐步实现湖泊由常规养殖向生态渔业、休闲渔业、品牌渔业发展方式转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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