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组织开展黄海中部伏季休渔海上联合执法行动 |
2015-07-08 16:37:00 水产养殖网 出处: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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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执法行动前进指挥所召开会议
参加联合执法行动的省市执法人员
参加行动的执法船编队
参加行动的千吨级中国海监4002船
    山东省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总队联合黄渤海区渔政局召开会议,部署开展2015年黄海中部伏季休渔海上联合执法行动。根据会议安排,黄渤海区渔政局、省总队、威海市支队、荣成市大队共10艘执法船参加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黄海中部休渔秩序。省总队孙华副总队长出席会议并对行动进行了部署,黄渤海区渔政局渔政处由书慧副处长出席会议。 
    这次海上联合执法从北纬35度线以北至成山头海域,为了做好指挥调度,成立了由黄渤海区渔政局及省总队主要领导组成的黄海中部海上伏季休渔联合执法行动指挥部,下设前进指挥所,由黄渤海区渔政局渔政处曲克伟处长、省总队孙华副总队长任总指挥,具体负责海上执法工作。由中国海警1116船和中国渔政37008分别担任指挥船,负责海上执法行动。联合执法分为外海执法船队和沿岸执法船队,外海执法船队由千吨级中国海警1116船、中国海监4002船,500吨级中国渔政37008,300吨级中国渔政37015、中国渔政37501、中国渔政37529共6艘船组成,分区域对外海巡航执法。沿岸执法船队由中国渔政37519、中国渔政37508、中国渔政37158、中国海监4036共4艘执法船组成,负责威海沿岸重点渔港等水域巡航执法。此次执法行动由黄渤海区渔政局、省总队二三支队、威海市支队和荣成市大队等单位主要领导带领骨干执法人员参加海上一线执法,重点打击我省渔船非法出海捕捞、未经批准私自转港、渔业辅助船违法收购、非法捕捞水产品等行为,对外省籍渔船违反伏休规定、非法捕捞行为进行严厉查处。本次行动海严格执行“海查陆处”有关规定,对海上查获的涉嫌违规渔船,一律押回指定港口集中扣押,由陆地督导组负责处理。对海上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和严重违法案件,移交海警或当地公安部门进行处置。日前,荣成市公安机关已经对9艘严重违规且不服从管理渔船进行立案侦查,对1名船主实施了刑拘。 
在今年的伏季休渔管理中,山东省总队创新实施了“港口码头清查、海上渔港封堵、渔场巡航检查”的海陆联动机制,在陆地严格落实船籍港停靠制度,对不在港渔船进行严格查处的基础上,及时派驻督导组对重点区域进行重点督导。在海上在渔港通道水域进行围堵,切断渔船违规出海和进港通道,对重点渔场派执法船分区巡航,打击非法作业行为。山东省总队还加大与海区、北海分局的沟通协作,共享执法信息,协调执法行动。今日,中国海警北海分局在空中巡航时,发现个别区域存在渔船非法作业现象,通过与山东省总队沟通后,由省总队及时派出执法船进行查处。通过与中国海警北海分局的协作,依托其飞机的巡航,形成了伏休监管的陆地、海上、空中的立体化监管网络。山东省总队加强省、市、县的上下协调,在伏休管理中统一行动步骤、统一人员船只调度、统一处罚标准,保持对违法违规捕捞行为的高压态势,确保伏休管理秩序稳定。 
    作者:赵奎林 董学猛 王永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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