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苍南县召开灯光伏季休渔渔船老大座谈会 |
2015-05-04 17:20:00 水产养殖网 出处:温州海洋与渔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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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苍海渔(2015)46号,加强“五一”假期前后渔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及灯光伏季渔船监管,加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提高广大渔民群众的思想意识,5月1日下午3时许,苍南县组织召开灯光伏季休渔渔船老大座谈会。与会人员有苍南县海洋与渔业局执法大队华云教导员、龙港镇农经局林昌枣副局长(兼巴曹社区党委委员)、县海洋与渔业局执法大队林敢副大队(兼巴曹一中中队长)、巴曹边防所、巴曹社区渔办、惠利、海帆渔业专业合作社工作人员以及灯光渔船老大(船东)参加座谈会。
    首先由该县执法大队林敢副队长传达[农业部渔政办(2015)14号]《关于做好2015年海洋伏季休渔工作的通知》,并结合该县的实际情况,传达2015年该县伏季休渔的有关规定。一是强调应休渔船必须按规定停港休渔,做到“船进港,网入库、人上岸、证集中”;二是合作社切实履行对辖区应休渔船的第一监管责任,对应休渔船出港检修和明火作业申报和点名报到等措施,随时掌握船舶动态;三是深化伏休渔船的动态管理,全面落实每艘渔船“定人联船”,遵守伏季休渔制度,否则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上级文件要求严格处罚。  
    随后,龙港镇农经局林昌枣副局长,通报龙港2014年渔业安全生产情况,并布置2015年龙港镇渔业安全工作,要求渔业合作社切实做好挂靠伏休渔船的第一监管责任单位,及时掌握渔船动态信息监管,做到日报制度,定期组织人员到港口、码头、船厂监管渔船安全生产工作。
    最后华云教导员总结发言着重强调了渔业安全生产, 要求合作社做好宣传工作、应休渔民切实遵守2015年浙江省海洋伏季休渔有关规定,要求船员认真参加船员证件培训及渔船安全生产知识学习。
    会后,参加座谈会的船长(船东)签订了2015年伏季休渔责任书,并领取2015年伏季休渔渔船编号牌,按指定泊位停靠。(苍南县海洋与渔业局 余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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