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0日,云南省渔政总队刘福康政委等一行5人到盐津检查指导长江禁渔期工作。
    检查组组一行来到盐津后,首先检查了盐津长江禁渔工作的实施情况,并认真听取了盐津渔政执法大队对禁渔工作及相关情况的汇报,最后检查组查看了长江禁渔的宣传图片、签订的责任书、渔政执法案卷等禁渔相关台帐。
    检查组对盐津县的长江禁渔、渔业安全管生产和渔船“三证合一”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一是县政府高度重视禁渔工作,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禁渔工作领导小组,并由县政府发布禁渔公告,把禁渔工作纳入各乡镇政府绩效考核;二是制定了严密的禁渔方案,采取制作永久性标语、电子视屏等各种形式进行了行之有效的宣传,让春季禁渔家喻户晓;三是明确安全责任,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监管。与养殖渔船业主、餐馆饭店业主、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和禁渔承诺书,对所管辖的所有养殖辅助渔船都严格按规定配备了救生设备;四是将禁渔工作与提高渔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有机结合起来,特别是渔政执法文书制作比较规范,提升了盐津渔政队伍的地位和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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