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年春节将至,为百姓水产品确保消费安全,保证“舌尖上的安全”,2月9日-11日,长兴县农业局组织渔政站、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和农产品安全监管站,继续对全县水产品养殖大户和主要养殖企业进行了执法大检查。
    本次巡查重点检查了河蟹和甲鱼2个节庆消费量大的水产品。执法小组先后来到洪桥镇漾荡牌河蟹专业合作社、月琴家庭农场、湖港渔业专业合作社、吕山乡龙青特种水产有限公司、林城镇、泗安镇等5位温室甲鱼养殖户。现场检查了企业和养殖户药品、饲料仓库、三项记录(渔药使用记录、生产记录、销售记录)。检查中发现几家温室甲鱼养殖户的水产养殖三项记录不全,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其进行限期整改,并对其重申水产品质量安全要求。通过检查,提高了养殖户的水产品安全意识,规范了养殖流程,从源头上确保节日期间人民吃上安全、放心的水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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