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28日一早,乐清市海洋与渔业局接到群众来电,称从一渔民处购得一条不知名的大鱼,请求该局予以鉴定。
    乐清市海洋与渔业局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和执法大队工作人员立即赶往现场进行鉴定。经察看,初步鉴定是一条小江豚,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经检查,该江豚存活状况良好,没有外伤。在确定江豚处于可放生状态后,该局工作人员立即联系货车和渔船。随后,执法人员组织现场群众一起将江豚抬上货车送往南岳码头,送到安全水域后,将野生江豚放归大海。
    据了解,江豚是一种小型鲸类,为鼠海豚科的一个物种,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已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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