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加强内陆渔船检验工作,保障渔业船舶和渔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确保渔业船舶在合格的条件下航行并作业,经报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局审核同意,成立辽宁渔业船舶检验局沈阳检验处,并按照国家核定检验业务开展工作,负责沈阳辖区和铁岭、抚顺、辽阳地区内河渔业船舶监督检验和发证工作;负责辖区内验船师业务培训;负责辖区内渔业船舶检验业务的指导及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内渔业船舶设计修造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内渔业船舶检验工作统计及汇总上报等工作。
    2014年11月11日,由辽宁渔业船舶检验局组织召开了沈阳检验处成立大会。会议强调了沈阳处的工作重点,并提出了相关要求。丹东、营口检验处的领导同志介绍了铁岭、抚顺、辽阳地区内河渔业船舶情况,并与沈阳处办理了初步交接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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