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宝鸡渭滨区开展河豚鱼经营加工专项检查行动 |
2014-03-25 11:06:00 水产养殖网 出处:宝鸡市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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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篓篙满地芦芽短,正是河豚欲上时”。为保障辖区群众饮食消费安全,避免发生因食用河豚鱼出现食品不安全事故,近日,宝鸡市渭滨区食品药品稽查队对辖区内河豚鱼的经营加工活动开展了一次专项检查。本次共出动检查人员30人次,检查经营水产品的农贸市场2个,餐饮单位30家,未发现有经营使用河豚鱼行为。执法人员对检查的30家餐饮单位均现场出具监督意见书,书面告知其不得经营含毒素类水产品。
    此次检查行动主要针对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经营单位开展检查工作。一是加强水产品流通领域的监管,重点检查水产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严禁商户经营河豚鱼,从源头上堵截河豚鱼流入市场的途径;二是加强鱼肉制品加工场所的排查,重点检查是否有以河豚鱼为原料加工鱼肉制品的行为;三是加强餐饮服务单位检查,是否有采购鲜活河豚鱼或加工制售河豚鱼类菜品的现象,确保河豚鱼不能流入餐饮服务单位,流向餐桌。四是印制发放了200份河豚鱼及其制品食用危险性的宣传资料,向市场开办者、水产品经营户、鱼干货经营户及餐饮店进行发放,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                     
    渭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示消费者,河豚鱼味道虽然鲜美,但因其卵巢、肝脏和血液都含有较多的毒素,处理不当或者贪食太多则会导致中毒。在日本每年都有一些人因误食河豚毒而死。经营者切莫贪图一时之利而以身试法,消费者切莫贪图一时之“口福”而悔恨终生。如果发现有涉嫌经营加工河豚鱼的行为,请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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