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如皋市召开刀鲚捕捞生产安全 不得从事非法捕捞 |
2014-03-15 09:55:00 水产养殖网 出处:如皋市渔政监督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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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南通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如皋市刀鲚捕捞生产安全。 
3月13日上午,如皋市农业委员会组织一部分执法人员在长江如皋段胜利沙水域处对该市的刀鲚捕捞生产渔船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督查,并就当前工作召开了安全生产会议,如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缪世兴,如皋市农业委员会副主任张建明、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吴晓东,如皋市渔政监督大队副队长董建坤等出席会议。如皋市的长江刀鲚特许捕捞渔船船主、新闻媒体及有长江捕捞渔船重点乡镇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了此次会议,共5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张建明主任通报了近期如东、启东连续的三起海洋渔业生产事故,分析了几起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研究了加强当前渔业捕捞安全生产管理的对策。 
并就当前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提了三点意见:一是警钟长鸣,不断强化安全意识。强调渔船船主是渔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生产时必须按照海洋捕捞“三化五覆盖”的要求,结对生产,必要时要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二是突出重点,不断加大专项治理力度。根据市刚出台的《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如皋市2014年长江渔业(含滩涂养殖业)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强化属地管理原则,要求属地政府对当地渔民加强教育、培训。三是落实责任,不断提高依法生产水平。要求渔民合法生产,不得从事非法捕捞,若有违规行为,将按省有关规定取消油补,并依法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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