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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13-2014年度长江深水航道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工作,保证放流鱼苗符合增殖放流标准,2月20日-24日,按照《苏州市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要求,张家港市渔政监督大队会同苏州市渔政监督支队的水产技术专家奔赴苏州、江阴、常州三地对4家中标单位放流鱼苗进行了现场检验检疫。
此次检验检疫涉及鳙鱼、鲢鱼、长吻鮠、翘嘴鲌、暗纹东方鲀5个品种,主要抽查了放流苗种的质量、规格及用药情况等,同时对中标单位的放流苗种培育方案进行了审查认定。经现场检验检疫,鱼苗健康无病害,规格适当,符合增殖放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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