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怒江州渔政执法支队到泸水督查禁渔期工作 |
2014-02-24 16:25:00 水产养殖网 出处:泸水县水产站
我要评论 |
|     为认真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落实好泸水县禁渔期制度,做好今年泸水禁渔期各项工作,2月21日,州渔政执法支队支队长韩玖记率工作组到泸水县督查泸水禁渔期工作。
    检查组一行从六库出发,沿江而上。沿江查处了禁渔期非法捕鱼3起,其中教育警告2起,没收违规渔具及鱼获物1起,并当场到怒江边放生所没收鱼获物。经过执法人员的讲解,被查处的渔民积极配合,无抗法行为,渔民群众积极承认错误,承诺今后禁渔期内不再非法捕鱼,在保护中合法捕捞。检查组还先后检查了沿江一线的餐馆、农家乐,对悬挂出售江鱼的餐馆重点检查,并勒令该类餐馆撤除标牌,禁止在禁渔期内销售野生鱼类,在人口集中的村镇张贴禁渔期公告,让禁渔期制度深入人心。
    韩玖记支队长在听取泸水县渔政大队禁渔期情况汇报后指出,泸水县禁渔工作,一是领导重视。县政府及渔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禁渔工作,率先开展工作;二是宣传工作到位。利用广播、电视、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的宣传,使禁渔工作宣传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三是禁渔工作有特色。工作有创新,执法查处有成效。
    韩玖记支队长还对泸水县下一阶段的禁渔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一切渔业违法案件,确保江中无渔船、水中无网具、市场无江鱼的“三无”;二是进一步积极向县委、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工作汇报,更进一步得到县委、政府、渔业主管部门的更多支持,通过这一禁渔措施最终达到生态资源的平衡;三是进一步重视建立好禁渔期执法文书的档案整理归档工作;四是继续加大泸水禁渔期的宣传报道工作,并将这一制度作为一项长期不懈的工作来抓,让更多的人了解和参与到泸水禁渔工作中来。
|
|
|
|
资讯分类 |
![](skin/skin_3/main/news_more_01.gif)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