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媒体报道个别地区病死甲鱼骨通过地下产业链流入中药材市场。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立即行动,连日来,对全区药品生产、经营及使用单位的中药鳖甲质量进行了监督检查。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加强中药鳖甲质量监管严防病死甲鱼骨流入药用渠道的通知》(青食药监市函〔2014〕1号)指出,中药材鳖甲不得使用病死鳖,更不得腐化取骨。区食品药品监管局高度重视,抽调专门力量对辖区涉药单位中药鳖甲经营、使用情况进行了拉网式排查,严防病死甲鱼骨流入药用渠道。截至目前,该局执法人员已排查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涉及药品生产企业1家、批发企业1家、连锁企业4家、医疗机构4家、单体药品经营企业18家。
    从检查情况看,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各涉药单位经营、使用的中药鳖甲均从合法渠道购进,暂未发现非法购进鳖甲行为。
来源(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食药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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